光盘制作刻录管理通知
光盘制作刻录管理通知 |
一、光盘母版刻录单位的设立,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关于复制单位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鉴于目前国内光盘母版刻录能力过剩,今后一个时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光盘母版刻录生产线和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的项目。更新原有光盘母版刻录生产线,应经省级音像复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
版权所有:瑞华美光盘制作公司 CopyRight 2001-2010
版权说明:光盘制作客户案例系为合同主体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网站出品人:中国·广东·深圳市瑞华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视频]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联兴大厦南座1306
服务电话:0755-81060588 传真:0755-82225210
Email:
经营许可: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粤ICP备05027015号


